次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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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 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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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校区报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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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校区报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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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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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人签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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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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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人签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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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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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:初步审核材料,中考分数_______,达线者发预录取通知书和“报名程序表”
(准考证必须提供原件,无中考分数条原件者原则上不予报名,由原毕业学校出具证明丢失者,本校招办通过网上查分于准考证上逐科注明分数,并由负责人签字可予报名,“对口升学班”与“3+2”除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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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二楼
招生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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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二楼
招生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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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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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核建档:审核中考准考证、分数条、户口本及扶贫手册(无分数条者,由网上报名负责人再次核查并签名),达线者交由教务登记。提醒学生:缴费后将上述材料交回此处。
登记:经审核符合录取条件者,详细登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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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三楼(西)
会议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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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务处
(2号教学楼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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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三楼(西)
会议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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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务处
(2号教学楼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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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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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上报名:先将学生有关信息录入《学生登记一览表》中(电子),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入“省中职招生平台”报名。考生被录取后确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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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三楼(西)
会议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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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务处
(2号教学楼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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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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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上录取:对无分数条者再次核查分数,不达线者不录取。“报名程序表”上每栏负责人必须签名方可录取,否则不予录取或补签。于“报名程序表” 上加盖“电脑录取”蓝色印章,并签名。录取后提醒报名处“确认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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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三楼(西)
会议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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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务处
(2号教学楼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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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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缴费:见到盖有“电脑录取”蓝色印章并有完整签名的“报名程序表”方可收费,_____校区书本杂费_________元/人,在“收据”上盖“不退费”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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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三楼
总务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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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三楼
总务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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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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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、建档:学生持“收据”回“登记”处 注册,于“收据”上盖“注册”章,否则开学不予分班;中考准考证、分数条、户口本(复印件)及扶贫手册(复印件)交“审核建档”处建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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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三楼(西)
会议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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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务处
(2号教学楼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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